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920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3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烟台汉鑫空地一体化 AI城市管控体系示范项目”通过了国家发改委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项目评审,公司拟采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烟台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120 万的贷款额度启动项目,以位于烟台市开发区沈阳路 25 号的不动产及莱山
区科技大道 10019 号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贷款期限不高于 20 年(含 20 年),
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 LPR,贷款具体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烟台分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采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120 万元(含 6,120 万元)抵押贷款。
三、必要性
公司本次采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申请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