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致同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9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59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5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70,337.32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0,459.50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0,183.34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7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481.21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致同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9 亿元的职业保险,
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三)会计师执业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宁国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高林近三年均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曾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类型
1 赵鹏 2024 年 1 月 4 日 警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垠艺生物 IPO 审计项目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一)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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