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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0:09:30 股吧网页版
科隆新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隆新材”)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陕西迈纬尔胶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流程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对外担保、关联方交易、募集资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及内部审计等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和评价情况如下:

1、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与监督职能。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保证了股东大会的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 3 位独立董事(会
计专业人士 1 名),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流程并得以遵照执行。

本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本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设副总经理 2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中 1 名副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处理公司与证券管理部门、公司股东的相关事宜。

公司按照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业务特点设置行政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民品销售部、特车事业部、密封事业部、军品销售部、军品事业部、技术研发中心、采购部、设备部、仓储中心、炼胶中心、质量控制部、安全环保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规定开展工作,形成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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