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3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审议并通
过:
提名邹威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7,620,557股,占公司股本的21.66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穆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274,314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782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锦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20,566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6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仲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秀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魏天龙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取消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提名人数为 6 人,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后不存在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正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此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邹威文先生、穆倩女士、杨锦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彬先生、张仲伦先生、杨秀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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