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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科隆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0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03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职能,规范总经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
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九)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十)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根据董事会的指示,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子公司合并、分立、重组等方案;

(五)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

(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拟订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八)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
(十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参加;董事长视其工作情况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室、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议定以下事项:

(一)向董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二)拟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方案;

(三)布置贯彻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

(四)研究拟订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研究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六)听取有关部室、分公司、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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