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9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科隆新材料科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科隆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 的组织和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订本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订本章程。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
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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