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1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
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定,明确
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一)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二)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具体组成如下:
(一)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其工作岗位职责、权责及风险承担、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等因素决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激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
第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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