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5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规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00,000 股,不超过 400,0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0.43%,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800 万-1,600 万。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 40 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自有资金占回购资金比例为 10%,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占回购资金比例为 90%。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440 万元(含),借款期限为 3 年。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使用规定。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 相关股东回购期内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
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人员暂无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
来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上述人员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 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 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 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4)如遇监管部门 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 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
召开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
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 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
购》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29.70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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