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2:54:40 股吧网页版
瑞华技术: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6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 以下简称“17 号解释”), 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
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售
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
提前执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 以下简称“18 号解释”), 要求“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执行 17 号解释及
18 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二)《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三)《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