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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1 18:53:23 股吧网页版
瑞华技术: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东明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1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与东明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华技术”)的全资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东明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11日签署《合作意向书》,共同探讨聚酰亚胺材料及相关应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技术路径探讨、市场前景分析及潜在合作模式。

二、协议双方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东明县人民政府

乙方: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就聚酰亚胺材料及相关应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技术路径探讨、市场前景分析及潜在合作模式进行深入沟通与接洽,共同探索在东明县发展聚酰亚胺产业的可能性,以期未来能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促进地方经济与企业发展。双方同意建立初步沟通渠道,指定对接人员,就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及时交流,并在合作意向书签署后根据各自工作安排,在适当时机启动更深入的调研、论证与协商。
2、本意向书不涉及具体的投资金额、用地指标、建设规模、时间表、政策待遇等实质性内容。任何实质性合作均需在双方后续充分论证、协商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后生效。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意向书》的签署,旨在明确双方就聚酰亚胺材料及相关应用项目进行共同探索达成的初步意向,最终是否投资以及具体投资事宜尚需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并以最终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2、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后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相关审批程序的完成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合作意向书》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签署《合作意向书》预计对公司2025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东明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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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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