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5-122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瑞华技术
股票代码:920099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 396 号扬子江
新金融创意街区 5 号楼 1-40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 396 号扬子江
金融创意街区 5 号楼 1-4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慧成街 3 号
权益变动性质:因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地点......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13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瑞华 指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省现代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中小
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4.9999%。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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