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103号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审计了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瑞华技术) 财务报表, 包括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2026 年 4月 24日出具了立信中
联审字[2026]D-101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的要求, 瑞华技术编制了后附的《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 。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 合法及完整是瑞华技术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瑞华技术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瑞华技术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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