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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三协电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084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5:《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
定、审查与考核的专门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具体职能部门协助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经营重点工作及目标,对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设定及考核等进行原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议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工作职务并领取岗位薪酬的董事,按照其职务与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补贴或福利待遇。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构成。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给定,逐月发放。绩效奖金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
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十条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按照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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