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01:25 股吧网页版
三协电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6-032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的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以公司经
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以确定薪酬总额。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和组织绩效评价,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
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经营重点工作及目标,对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设定及考核等进行原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议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具体职能部门应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津贴的标准及发放

第九条 董事薪酬或津贴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具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工作职务并领取岗位薪酬的董事,按照其职务与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补贴或福利待遇。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一)基本薪酬:结合高级管理人员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及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给定,逐月发放。

(二)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