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志高机械”)的保荐机构,负责志高机械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志高机械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华明 联系电话: 021-2315 3684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楠栋 联系电话: 021-2315 7597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公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查看募投项目进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
时审阅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情况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督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促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本督导期内是否受到的监管措施事项;
本持续督导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就公司 2025 年年度风险事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等进
5、现场检查情况
行现场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调整募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等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
无
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025 年 9 月,公司存在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补充
未及时披露使用闲置募 披露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1、信息披露 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进展公告。保荐机构
的情况,总金额为 督促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加强
25,000 万元。 信息披露管理,避免再次出现
未及时披露信息的情况。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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