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审议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于决议有效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 5,000.00 万元,全部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本次现金管理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未到期余额为 5,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17%。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达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金 预计年化
受托方 产品名 产品期 收益类 投资方 资金来
产品类型 额(万 收益率
名称 称 限 型 向 源
元) (%)
兴业银
兴业银
行企业
行股份 保本 结构
银行理 金融人 1.30%或 募集
有限公 2,000 28 天 浮动 性存
财产品 民币结 2.15% 资金
司南通 收益 款
构性存
分行
款产品
“汇利
中国农 丰”
业银行 2025年
股份有 第5190 保本 结构
银行理 0.05%至 募集
限公司 期对公 3,000 305天 浮动 性存
财产品 2.05% 资金
南通苏 定制人 收益 款
通园区 民币结
支行 构性存
款产品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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