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0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审议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于决议有效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 2,000.0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2025 年 9 月 30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用于购买 7 天通
知存款;2025 年 10 月 9 日赎回 800.00 万元并全部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截止
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5,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34%。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达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金 预计年化
受托方 产品名 产品期 收益类 投资方 资金来
产品类型 额(万 收益率
名称 称 限 型 向 源
元) (%)
兴业银 银 行 理 7 天通 2,000 0.75% 无 固 固 定 银 行 募 集
行股份 财产品 知存款 定 期 收益 存 款 资金
有限公 限 产品
司
兴业银 银 行 理 兴业银 800 1.00%或 82 天 保 本 结 构 募 集
行股份 财产品 行企业 1.59% 浮 动 性 存 资金
有限公 金融人 收益 款
司 民币结
构性存
款产品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说明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受托方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履约能力;
2、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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