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8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对照表》。现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健持有公司股票
11,701,127 股,持股比例为 20.96%;实际控制人宋苹苹持有公司股票 35,000股,持股比例为 0.06%;一致行动人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3,669,778 股,持股比例为 6.57%;一致行动人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839,042 股,持股比例为 1.50%。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6,244,947 股,持股比例为 29.10%。
2025 年 11 月 19 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
本由55,828,500股变更为56,593,500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宋苹苹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 90,000 股。刘健、宋苹苹、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6,334,947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29.10%降低为 28.8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对照表》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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