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9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审议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5 月 9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不超过 1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 1.5 亿元,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不超过 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3,000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 12,450 万元,占公司 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8.2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达到上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金
受托方 产品名 预计年化收益 产品 收益 投资 资金
产品类型 额(万
名称 称 率(%) 期限 类型 方向 来源
元)
中 国 银 行 理 民 生 1,500 1.89%-2.04% 无 固 浮 动 固 定 自 有
银 行 财产品 理 财 定 期 收益 收 益 资金
股 份 天 天 限 类
有 限 增 利
公司 现 金
管 理
243 号
苏 银 银 行 理 苏 银 1,500 2.20%-3.00% 3 个 浮 动 固 定 自 有
理 财 财产品 理 财 月 左 收益 收 益 资金
有 限 恒 源 右 类
责 任 季 开
公司 放 1 号
(二)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受托方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履约能力;
2、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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