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林泰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逸、郑立人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郑立人、李金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3 月 23 日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并复制公司相关股东会、董事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事、高管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管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资料;
2)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如适用)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
8、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主要股东明细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是否发生变化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持股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主要机器设备;
2)查阅公司员工花名册;
3)查阅、复核公司在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4)查阅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议程序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2、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4、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 √
异常资金往来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有关三会文件;
2)查阅、复核公司在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3)查阅信息披露的相关支持文件;
4)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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