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泰新材”)的保荐机构,负责林泰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事项 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执行规则制度
3、监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用情况 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实地查看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时
审阅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等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三会会议资料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等,同时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访谈等方式,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
5、现场检查情况 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
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专项
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 无
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或
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事项 工作内容
汽车行业波动的风险:公司产品属于汽车核心零部件,其生
产和销售受到汽车行业波动的影响,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和
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国
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汽车产业发展放缓,可能
对汽车整车厂商及其产业链供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