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林泰新材: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7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5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薪酬

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内部董事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公司对内部董事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8.00 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预提;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5、方案执行后的效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如有需要,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修改;

6、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薪酬须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