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止。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股东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投资收益主要受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为防范风险,公司将关注投资安全性,慎重选择理财产品,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收益状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一)《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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