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李兴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以通讯 缺席 是否连 出席
独董姓 应出席 现场出 方式出 委托出 董事 续2次未 股东
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会次 亲自参 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李兴忠 7 7 0 0 0 否 3
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或以
会议名称 会议次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会议 意见类
数 出席会议 会议次数 次数 型
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 3 3 0 0 同意
议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同意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同意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同意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讨论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讨论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主要风险点及重点关注事项并完善相关评价标准;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所处行业主要变化和法律风险、上年审计风险点、应对措施及公司整改措施等事项并提出重要风险领域及相关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有效推动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工作协同开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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