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7 20:27:20 股吧网页版
宏海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7


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海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宏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号),2025年1月2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62号),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908,607.65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369,073.75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分别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100003号《验资报告》和众环验字(2025)010000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武汉宏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4,990.11 10,175.00

2 家用电力器具配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63.23 1,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 2,200.00

合计 18,753.34 13,375.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 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 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及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1,680,256.05元,本次拟置换金额计人民币9,794,538.9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5 年 6

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