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108 证券简称:宏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所有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指: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工作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发展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等因素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五)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评。独
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应明确薪酬确定的依据与具体构成。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每一位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可通过投资者说明会的方式加强与投资者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沟通交流。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具体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考核管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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