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8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以下简称“瓯海工行”)申请办理贷款等业务。公司以位于瓯海区仙岩工业园瓯泰路50号的不动产(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91390号)作为抵押物,该资产净值3,353.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4%。抵押物抵押期限为3年,贷款具体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瓯海工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13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借款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贷款或借款金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临时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要另行与银行或非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上述贷款或借款可能需要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抵押贷款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抵押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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