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巴兰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兰仕”、“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9月26日行使完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金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5.78元/股于2025年8月19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85.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巴兰仕于2025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6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85.00万股)。

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
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5.78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9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85.00万股,由此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185.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8,200.00万股增加至8,485.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75%。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97.3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9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29,982.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34,479.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4,568.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1.15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国金证券已共同签署《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股 延期交付股 限售期
序号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数(股) 数(股) 安排

(月)

1 国金资管巴兰仕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 887,198 887,198 12

资产管理计划

2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759,870 759,870 12

3 浙江国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恬留和66私 316,608 316,608 9

募证券投资基金

4 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贝寅研究精选4 253,287 253,287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上海磬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磬晟联盈五号 189,965 189,965 9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北京珺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珺洲如意1号私 189,965 189,965 9

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深圳市祥意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祥意恒 189,964 - 9

盈价值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643 126,643 1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