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920112 证券简称:巴兰仕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兰仕”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和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仇淼女士,198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投资部投资经理;
2014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历任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岗、投资经
理、风险审批部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历任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25 年 10 月至今,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期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2 次 出席股
独立董 应出席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仇淼 8 2 6 0 0 否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推动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按时参与
会议,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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