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远大”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太湖远大进行了定期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太湖远大
保荐代表人姓名:闫坤、彭勇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闫坤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5月 7 日-2026年 5 月 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 是 否 不适用
作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
(4)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
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 √
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 √
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如适用)
9.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 √
结果(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名册;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股东会会议资料。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获取并查阅公司序时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往来明细;
(4)查阅公司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5)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
立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3.公司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 √
制度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5.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 √
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四)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抽查公司信息披露内部审核记录;
(5)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