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丽琴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彭海柱、杨勇、谢冰、刘渊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勇先生、俞丽琴女士、潘姝君女士、陈瑞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钟力生先生、谢冰女士、于元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
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