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92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00—2024年12月18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920118 太湖远大 2024 年 12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勇先生、俞丽琴女士、潘姝君女士、陈瑞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钟力生先生、谢冰女士、于元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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