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鑫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凯路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路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期间从
6.0909%减少至 5.9999%,出现权益变动触及 1%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凯路投资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持股变动
2025年3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
时间
股票简称 太湖远大 股票代码 920118
增加□ 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
变动类型 控制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是□ 否
减少 其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凯路投资 集中竞价 46,300 0.09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例(%)
持有股份 3,100,000 6.0909 3,053,700 5.9999
凯路 其中:无限
投资 售条件股 2,380,000 4.6762 2,333,700 4.5852
份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是□ 否 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鑫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凯路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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