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 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及董事长,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7.2 万元/年(含税)。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其中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其中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另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二、 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制定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制定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制定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履行了相关回避程序,其中《关于制定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需回避,直接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 备查文件
(一)《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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