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丽琴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钟力生、谢冰、于元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钟力生先生、谢冰女士、于元良先生、刘渊恺先生(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力生)》(公告编号:2025-018)、《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冰)》(公告编号:2025-019)、《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元良)》(公告编号:2025-020)、《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渊恺已离任)》(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钟力生先生、谢冰女士、于元良先生、刘渊恺先生(已离任)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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