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 蔡煜明、费楚然等3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对拟认定核 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一、公示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3号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3日通过公司内 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3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相关信息存在虚假、不符 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蔡煜明、费楚然等33名 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特此公告。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2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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