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3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查,并于2026年2月27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3、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 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4、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下列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二、授予权益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10日
2、首次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82.6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79人
4、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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