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强业路 58 号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
求,2026 年 3 月 9 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丽琴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钟力生、谢冰、于元良、潘姝君因其他事项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
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权益,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1 人调整为 79 人。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俞丽琴、赵勇、潘姝君、陈瑞霞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拟以 2026 年
3 月 10 日为权益授予日,以 13.00 元/股为授予价格,向首次授予的 79 名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 82.6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俞丽琴、赵勇、潘姝君、陈瑞霞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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