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及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分为月度预发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预发绩效薪酬为按月预发的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年度考核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核算全年应发总额,扣除已预发的月度绩效薪酬后,对剩余差额进行多退少补。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施中长期激励并进行考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激励方案内容另行确定。
2、在公司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7.2 万元/年(含税)。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分为月度预发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预发绩效薪酬为按月预发的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年度考核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核算全年应发总额,扣除已预发的月度绩效薪酬后,对剩余差额进行多退少补。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施中长期激励并进行考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激励方案内容另行确定。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 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其中《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需回避,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一)《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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