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强业路 58 号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丽琴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钟力生、谢冰、于元良、潘姝君因其他事项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钟力生先生、谢冰女士、于元良先生向董事会提交《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力生)》(公告编号:2026-031)、《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冰)》(公告编号:2026-032)、《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元良)》(公告编号:2026-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钟力生先生、谢冰女士、于元良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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