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920119 证券简称:美德乐 公告编号:2026-068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管”)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管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行业特点及区域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 万元(税前),按半年度发放。
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其董事职务
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能力、行业及当地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给定,按照月度平均足额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以月度预发和年度考核评价后支付相结合方式发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三、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全体委员利益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
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全体独立董事利益相关,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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