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简称:江天科技 证券代码:920121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Jiangtian Packing Technology Co.,Ltd.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 1998 号)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相关用语与《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一、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1、关于股份权属及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类似安排,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自公司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上一年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除上述承诺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股票交易限制的规定;
6、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本人将按新的要求执行本承诺事项;
7、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2)其他股东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本企业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类似安排,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自公司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除上述承诺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股票交易限制的规定;
4、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本企业将按新的要求执行本承诺事项;
5、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类似安排,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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