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南特科技:董事、监事任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7


公告编号:2025-085

证券代码:874643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治理结构进行如下调整:(1)将董事会成员由 7 名增至 9 名,其中新增 1 名职工代表董事;(2)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职务,现任监事自然免除,原监事会职权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董仁中为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免去董仁中女士的监事会主席,自 2025 年 8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陆晓林女士的监事,自 2025 年 8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张维坚先生的监事,自 2025 年 8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朱小毛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自 2025 年 8 月 5

公告编号:2025-085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董仁中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自 2025
年 8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增设一名董事席位,董事会成员由 7 名增加至 9 名。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朱小毛为董事。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仁中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朱小毛,女,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2 月,于珠海市时富贸易有限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9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于
迅得机械(珠海保税区)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于珠海
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7 年 10 至 2021 年 4 月,于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11 月,于珠海安生医药有限公司担
任财务总监;2022 年 1 月至今,入职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担任财务总
监,并自 2025 年 8 月 5 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职务。

董仁中,女,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2009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于珠海裕嘉矿产品有限公司担任人资主办;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于珠
海普兰帝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担任人资高级专员;2017 年 12 月至 2025 年 8 月 5 日,于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人事专员、监事,并于 2025 年 8 月 5 日起担任
公司人事专员、董事。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5-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