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920124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一)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开展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4,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授权及贷款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货币资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公司、子公司为相关业务进行担保;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
1、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
2、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南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
3、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南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特灵通、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特灵通以其所有的不动产进行抵押,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
4、授权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
5、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南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
6、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南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
7、授权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
8、授权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350万元(含);
9、授权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
10、授权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含);
11、授权公司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
12、授权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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