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M10540 号
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M10540号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特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南特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M10540 号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特科技”)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 2025 年 8 月 8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92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18.3329 万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007,629.14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7,582,455.52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4,425,173.6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7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22,007,629.14
减: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