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业电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胜业电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业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1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7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35.65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42.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436 号《验资报告》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44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伦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号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新能源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扩建项目 9,558.43 9,558.43 8,100.4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42.27 4,142.27 4,142.27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4,000.00
合计 17,700.70 17,700.70 16,242.75
三、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采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节约财务费用,并且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主要操作流程与要求
(一)根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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