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关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74号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业电气”)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胜业电气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24 年 11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胜业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19
号),2024 年 11 月 22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4〕509 号),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1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8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16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4,608,292.87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551,707.13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436 号)。
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行使完毕。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收到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 270.00 万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
额 24,62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22,875,760.7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4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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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截止 2024 年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7,442.66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及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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