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9201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5-119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郑河荣先生、吴军威 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近日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相关职务。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高周荣 先生、朱金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提名高周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提名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金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提名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郑河荣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吴军威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人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未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任独立董事的提名与 任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任独立董事高周荣先生、朱金 刚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辞任独立董事郑河荣先生、吴军威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 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提名委员会意见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候选人高周荣先生、朱金刚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任 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周荣先 生、朱金刚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高周荣先生、朱金刚先生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二)《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郑河荣先生的《辞职报告》;
(四)吴军威先生的《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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