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8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1.基本薪酬:主要结合岗位工资、月度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个人情况下,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在次年发放;团队情况下,以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年度重点任务完成为基础,结合团队协作效率、跨部门协同成果、团队整体贡献度等维度进行综合考核,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另行确定;
4.专项奖励:针对特定项目、任务或突出贡献设立的奖励,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5.其他福利: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他福利,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为 6 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执行。
(3)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职务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执行。
(五)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薪酬标准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需就该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三人,会议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与解释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本方案生效。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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