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146 证券简称:华阳变速 公告编号:2026-037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总工程师(如有)、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四条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
序。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
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四章 薪酬结构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及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二)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职产生的差旅费及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只领取津贴的董事(包含独立董事),不参与绩效考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度工资和年度奖金构成,月度工资构成为标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金根据当年度的公司盈利状况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补贴和福利按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补贴和福利按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依法享受
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